各中心、科室: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师范大学货物、服务采购实施细则》《华南师范大学工程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咨询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现就有关操作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于纳入学校零散采购范围的项目,原则上采用零散竞价等面向社会公开竞价的方式,不采用采购用户自主比价方式。请各中心、科室对本单位采购业务严格、谨慎把关,原则上不申请采购用户自主比价。确实因特殊需求不得不申报采购用户自主比价的,应在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书面批复同意采取自主比价方式的情况下,才能将材料提交处务会研究确定成交供应商,所有口头咨询、答复均不视为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批复意见。
二、请各中心、科室对本单位采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对于可预见的采购业务做好规划安排,打好提前量,严格按照新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因缺乏规划、拖延等不作为因素导致无法按正常流程开展采购,造成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各中心、科室自行承担。
三、对于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业务,各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思考、完善内控流程,在走学校、后勤管理处的流程之前,中心要建立内部审批流,做好内部风险防控。
特别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