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近期硕博连读学生、转专业学生、跨校区辅修学生的住宿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硕博连读学生宿舍调整工作
按我校不同阶段学生住宿标准,硕博连读学生在硕士培养阶段结束后,按博士标准安排新的宿舍,现就这一工作的开展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同学于7月6日、7日到所在校区宿管部门办理住宿调整手续,办理时须出示本人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校园卡);
(二)办理住宿调整时可在安排范围内自行选择床位,如需组合安排床位者请同时办理手续。
(三)住宿调整手续办完后,相关同学须于7月10日前完成住宿调整工作。
二、关于转专业学生宿舍调整工作
(一)对于跨校区转专业学生。
1. 转专业至2021级学生:
(1)下载、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退宿申请表》(下载地址见附件,无需审批);
(2)在原所在宿舍楼栋办理水电费缴交、钥匙退还,搬离个人行李物品;
(3)于7月13日前到转出校区宿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如考试未结束,可延长至7月16日前办理);
(4)可在转出校区或转入校区根据个人需要办理行李寄存(办理指引详见附件);
(5)在新学期注册日至新生入学日之间,到转入学院报到,并按新生入住宿舍流程办理入住手续。
2. 转专业至其它年级学生:
(1)下载、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退宿申请表》(下载地址见附件,无需审批);
(2)在原所在宿舍楼栋办理水电费缴交、钥匙退还,搬离个人行李物品;
(3)7月13日前到转出校区宿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如考试未结束,可延长至7月16日前办理);
(4)于本学期结束(7月16日)前,到转入校区宿管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时须出示本人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校园卡)及《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退宿申请表》;
(5)办理手续结束后,将办理回执交新转入学院辅导员处。
(二)对于同一校区转专业学生。
1. 原则上同一校区转专业学生不进行宿舍调整。
2. 如个别学生有调整宿舍的需求可下载《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住宿申请表》,按“个人原因申请住宿”进行申请,在新转入专业年级有床位可供插空安排的情况下,由校区宿管部门酌情安排,如新转入专业年级没有空余床位则不予安排。
三、关于跨校区辅修学生的住宿服务
(一)本学年跨校区辅修学生退宿工作
1. 请下载、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退宿申请表》 ,按“住宿年限已满”进行申请;
2. 在辅修学习所在校区的宿舍楼栋办理水电费缴交、钥匙退还,搬离个人行李物品;
3. 于本学期结束(7月16日)前,到辅修学习所在校区宿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二)下学期跨校区辅修学生住宿申请
1. 由于床位紧张的原因,仅受理南海校区到其它校区辅修学习的学生的临时床位申请;
2. 根据课表安排与个人实际需求,有需要到其它校区住宿的南海校区学生于在新学期的辅修课程安排表公布后一周内到所在校区教务部门办理登记,汇总形成《辅修跨校区临时住宿申请汇总表》,发至宿管中心。
3. 宿管中心根据床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如床位不足则无法给予安排。
四、其它
(一)在本项工作执行的过程中,如有其它个性化需求,请通过电子邮箱(scnudorm@foxmail.com)或联系各校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进行寻求支持。
(二)各校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校区 |
校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及其办公地址 |
上班时间 |
联系电话 |
石牌校区 |
宿管中心:东11栋学生宿舍201室 |
8:00-12:00;14:30-17:30 |
020-85211153 |
大学城校区 |
大学城校区后勤办:行政楼A405室 |
8:30-12:00;14:00-17:00 |
020-39310032 |
南海校区 |
南海校区后勤办:行政楼225室 |
8:30-12:00;14:00-17:00 |
0757-86687321 |
后勤管理处
2021年6月25日
附件一、相关文件下载:
1. 《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退宿申请表》、《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住宿申请表》可在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szhq.scnu.edu.cn/dsh/Pchome/DownloadIndex);
2. 如由于网站限制校外访问不能下载的同学,可在百度网盘下载相关附件,下载地址:
(1)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VLJDwNifd7l1zWpKss7Jg
(2)提取码:7oyg
3. 相关附件填写、打印的过程中如出现乱码,请使用Adobe Reader或Microsoft Edger打开。
附件二、行李寄存服务工作指引。
后勤管理处为首年申请延长修学年限的学生、下学期升学在本校就读更高学历的毕业生、跨校区转专业的学生提供暑假期间行李寄存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行李寄存为免费服务,不接受贵重物品、电器、鲜活物品、有异味物品、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的寄存。
2.可进行寄存的行李须提前使用行李箱、纸箱、木箱等方型箱包进行打包,并可进行堆积存放,不可零散寄存,存放点不提供打包服务。
3.寄存的行李需自行粘贴寄存条(注明寄存人姓名、学院、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凭个人有效证件和延期毕业、延长学籍申请凭证或升学录取凭证现场登记行李信息及拍照存档,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整齐堆放。
(二)行李保管时间:从存入之日起,至2021年秋季学期注册日17:00止,注册日当天请寄存行李的同学到行李寄存点办理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提取手续;截止时间后行李存放点另做他用,对于未提取的行李将不再负保管责任。
(三)行李寄存点(可根据需要自行就近办理寄存):
1.石牌校区:西区星河楼一楼储物间,东区东十九栋一楼03、10、13房;
2.大学城校区:学北18栋接待室、活动室;学南3栋和学南6栋接待室;
3.南海校区:学生宿舍A座一楼储物间。
(四)行李寄存点开放时间:
1.石牌校区、南海校区:7月1-3日、7月8-9日,9:00-12:00,14:00-18:00;
2.大学城校区:6月20日至离校截止日期(本科生7月4日,研究生7月9日),8:00-10:00、13:00-15:00、20:00-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