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0年暑假前后学生宿舍的住宿服务工作,经摸排及协调,现结合实际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延期毕业学生的住宿服务工作
1.延期毕业学生可于7月25日返校办理退宿手续,这类学生的返校申请可由各学院汇总后按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流程统一申请办理;已经办理退宿手续的延长学籍学生请于开学第一周内到校区宿管部门申请新宿舍。
2.如延期毕业的研究生确有需要在暑假期间留校完成科研任务的,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和假期宿舍检修等需要确定从严审批的原则,按附件中的表格进行申请(并附上延长学籍审批结果);仅限于假期间确有留校完成科研任务的学生申请。
已完成审批手续的申请材料请于7月21日交到各校区宿管部门,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住宿;安排时原则上按相对集中的原则重新安排,已安排的宿舍须于7月28、29日集中完成搬迁,腾空原有的宿舍。
3.根据学生管理规范文件和学校实际,延长学籍的学生最长可申请住宿年限采取“正常学制年限+1”的模式,凡在正常学制年限后第一年的延长毕业学生如有学习科研需要者可申请住宿,在学校床位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原则上可给予安排;正常学制年限后第二年延长毕业学生统一不再安排住宿;已安排住宿的延期毕业生须配合宿管部门在有需要时办理调宿或退宿手续。
二、做好毕业生退宿与延长住宿的相关工作
毕业生应严格按照学校疾控领导小组发布的通知,在所属学院集中返校后5天内办理退宿手续。
因学校总体工作需要(如参加高考评卷、学院和部处的工作需要等)或由于教学安排(如延迟参加答辩)需延长住宿的,由学院或用人单位在7月17日前汇总名单并加意见后报校区宿管部门统一办理住宿手续。
对于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延长住宿的,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原则上不给予安排;所有毕业生的延长住宿时间不得超过7月30日(不含当天晚上住宿)。
三、做好因疫情原因无法返校办理退宿学生的住宿服务工作
毕业生、延期毕业学生、交换生等本学期应返校办理退宿手续,确实由于疫情原因无法返校办理手续的,可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建议优先委托在校师生、亲友代为办理离宿手续,代办时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将审批盖章后的申请交各校区宿管部门;
2.如确实无法委托在校师生、亲友办理离宿手续,可申请延期办理离宿手续。需要申请延期办理离宿的毕业生,请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所在学院同意申请并且报备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同意后,将申请转校区宿管部门,校区宿管部门将根据学校疫情工作小组的意见给予合理安排。
四、做好非毕业班学生假期留宿的相关工作。
已返校的非毕业班学生如因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安排等需要在7月20日之后在校住宿的,按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的统一布置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由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特殊情况应报学校疾控领导小组)汇总反馈给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协调安排。
五、其它事宜
1.为确保安全,宿管部门将对假期无人住宿的宿舍进行断电处理。
2.对于假期住宿的其它问题或特殊情况,如有需要可联系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咨询,联系邮箱:scnudorm@foxmail.com。
后勤管理处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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