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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后勤零星维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时间:2021-03-31 11:07浏览:2630 次

各科室、各中心:

根据近期省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新政策和我校新出台《华南师范大学工程采购实施细则》(华师﹝2021﹞2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维持校园后勤维修保障服务的稳定,现就后勤改革过渡期内2021年的各校区后勤零星维修工程事宜通知如下:

一、零星维修施工委托

三校区后勤管理范围内的零星维修工程业务,原则上大学城校区继续由广东中建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汕头市潮阳第三建筑总公司负责;石牌校区由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华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负责;南海校区由广东万泰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另行选择服务能力更优的企业。

各类工程界定

各部门应合理区分常规日常零星维修、单项工程和应急抢修工程。常规日常零星维修一般指无法预见的、接受师生报修后派单维修的零星工程;单项工程一般指指有计划性、可以预见的各类维修、修缮等工程。原则上不得将单项工程并入日常零星维修工程结算

、工程采购推送原则

1.依据华师﹝2021﹞21号文,后勤各部门每次推送的零星维修工程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指同一部门同一施工单位负责维修项目金额)。各部门必须加强预控预判,及时每月日常零星维修工程委托定点议价的议题事项报后勤处务会审议凭后勤处务会纪要办理采招中心手续

2.属于应急抢修的工程,不论金额大小,按应急工程流程推进,单独报送采招中心执行采购,不得与日常零星维修工程混同报送。

、规范流程管理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和学校规定变化,及时办结零星维修工程采购流程。

2.各部门日常零星维修工程原则上按“2021年后勤**校区零星维修工程(**中心--**月**维修)”的命名规则,例如“2021年度后勤石牌校区零星维修工程(物业中心—1月份周转房维修)”,统一报党政办登记管理(报送的纸质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核准表、项目申报材料、预算材料、验收单及任务单等;联系人:邓鹏)。党政办做好项目统计以及组织上会。

3.各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维修服务的跟踪管理。监管科将各部门是否及时办理推送零星维修工程采购纳入日常监管,对于动作迟缓、拖延办理的,视情况予以问责。

五、严格控制后勤各类工程总量

由于今年预算缺口大,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拟在非合同类常规经费列支的各类工程项目。

六、其他

1.各部门2020年度或之前尚未推送至采招中心的,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2.后勤管理处将按照采招中心建议,尽快启动零星维修工程发包的新一轮招投标事宜,请各部门思考、集思广益,探索更为高效、公平的施工单位动态考核机制。

 

         后勤管理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