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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后勤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政办摄影:时间:2023-04-28 09:34浏览:823 次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后勤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23〕3号)要求,现就我校后勤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学校成立后勤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王

员:刘 何小静 余怀忠 沈强旺 林伟涛 蓝其强

联络人:郑东霞

(二)参与单位

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经营总公司、财务处、审计处

二、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工作重点检查2019年以来在后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事项可延伸至以往年度。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食堂管理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承包管理、公益性投入保障、日常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除食材外的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制定执行情况,采购程序、手续等的合规性;

(三)学校制定本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情况; 对外出租出借国有房产物业为师生提供超市、理发、邮政、饮水、银行等生活配套服务项目的合规性等;

(四)选定第三方服务企业为学校提供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宿舍服务等物业服务项目的合规性等;

(五)师生对相关工作的满意度情况,解决师生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的措施;

(六)对已发现问题的处置、整改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21日-5月15日)。学校后勤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请各相关单位对照《高校后勤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表》(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学校后勤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行立改,自查后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阶段性报告。

(二)现场迎检阶段(2023年5月16日-6月30日)。省教育厅将选取8-10所高校开展现场检查。学校将结合各单位阶段性自查报告,通过实地检查和翻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是否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自查自纠是否全面真实、问题整改是否有效等内容进行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3年7月1日-8月30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自查与现场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确实有效的手段,狠抓整改落实,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工作成果。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于5月8日(星期一)前将自查工作情况阶段性报告(附件1)、高校后勤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qc@scnu.edu.cn。纸质版文件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石牌校园行政楼220室后勤党政办,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5211150。

(二)请各单位于8月15日(星期二)前将整改方案、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及高校后勤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qc@scnu.edu.cn。纸质版文件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石牌校园行政楼220室后勤党政办,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5211150。 

附件:

1.高校后勤管理工作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参考模板

2.高校后勤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表


后勤管理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