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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校内工程类项目水电费收取方式的通知

作者:能源与设备管理科摄影:时间:2023-12-27 16:04浏览:899 次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及简化校内工程类项目水电费缴交程序,经后勤管理处与财务处沟通,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校内工程类项目水电费收取方式予以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1. 收款方式:
由现行“财务处代收”调整为“后勤财务科代收”,并统一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结算。
2. 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账号:3602008129200006307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市高新区支行

二、缴交流程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水电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22]50 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回收用户水电费用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校内工程类项目用水用电原则上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装表分类计量;由于施工条件限制等原因无法单独装表计量的校内工程类项目,按照工程合同总价的 5‰计收水电费。

具体费用缴交流程如下:

1. 装表计量类
(1)施工结束后,由项目所在校区计量管理部门抄表、计费;
(2)施工单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完成缴费;
(3)施工单位将《华南师范大学工程类项目水电费缴款信息
表》(附件 1)及“银行汇款凭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后勤管理
处指定邮箱;
(4)后勤管理处确认缴款信息后,将电子票据及《华南师范
大学工程类项目水电费结清确认单》(附件 2)发送至施工单位填
写的指定邮箱。
2. 合同价比例计收类
(1)项目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先行按照工程合同总价 5‰
的比例计算应缴水电费,金额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2)施工单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完成缴费;
(3)施工单位将项目合同相关页电子版(即合同首页、合同
金额所在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华南师范大学工程类项目水电
费缴款信息表》及“银行汇款凭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后勤管
理处指定邮箱;
(4)后勤管理处确认缴款信息后,将电子票据及《华南师范
大学工程类项目水电费结清确认单》发送至施工单位填写的指定

邮箱。

三、填报要求
1. 施工单位务必准确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工程类项目水电费
缴款信息表》,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开票信息有误或邮件无法送达,
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学校概不负责。
2. 施工单位在办理银行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填写信息:
“XXX 校区工程水电费”
,以便财务确认入账。
四、其他说明
1.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指导、协助施工单位做好项
目水电费的费用核算、缴交及电子版材料提交工作。
2. 未使用学校水电的工程类项目,施工单位填写《华南师范
大学工程类项目水电费免交申请表》(附件 3),同项目合同一起打
包发送至后勤管理处指定邮箱;后勤管理处审批同意后将《华南
师范大学工程类项目水电费结清确认单》发送至施工单位填写的
指定邮箱。
3. 如有疑问请联系后勤管理处能源与设备管理科。联系电话:

020--85213317;邮箱(材料提交):scnujnb@scnu.edu.cn。


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工程类项目水电费缴款信息表》
附件 2. 《华南师范大学工程类项目水电费结清确认单》

附件 3. 《华南师范大学工程类项目水电费免交申请表》



后勤管理处    
2022 年 11 月 18 日